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作仁, 甘肃省博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金凯达租赁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0723民初1737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法院
内容
甘肃省博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临泽县金凯达租赁站与被告甘肃省博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刘作仁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23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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