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有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04民初9853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诉被告黄有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黄有平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被告黄有平公告送达(2021)黔0304民初9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南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