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加成,黄斌,杨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304民初10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斌:本院已受理原告马加成诉你、杨飞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云0304民初104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313354.99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联系,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