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雨英,石佳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002民初66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佳福:本院受理原告潘雨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002民初663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及致当事人的一封信等应诉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