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鹏,第三人-杨礼蓉,张倩, 宾川天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924民初1232号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礼蓉: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鹏诉被告宾川天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杨礼蓉、张倩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1)云2924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王鹏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王鹏负担。因依法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924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