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鹏,第三人-杨礼蓉,张倩, 宾川天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2924民初1232号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杨礼蓉: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鹏诉被告宾川天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杨礼蓉、张倩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1)云2924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王鹏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王鹏负担。因依法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924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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