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奠樬强,唐海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1421民初14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海军:本院在审理原告奠樬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起诉时你「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和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和书、关于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内容、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桂1421民初1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