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彩红,蓝鸿,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202民初483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彩红:本院受理原告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彩红、蓝鸿追偿权纠纷[(2021)桂1202民初4833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随案监督卡、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00在广西柳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