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秀荣,杨勇,郑玉玲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杨勇、郑玉玲: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荣诉你们杨勇、郑玉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九时三十分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大红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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