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建国,武保林, 怀仁市德尔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太谷县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建国、武保林、太谷县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怀仁市德尔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建国(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武保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太谷县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0726573361364F)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