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少杰, 天津轩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邢少杰:本院受理原告天津轩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少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