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浩,闫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4民初202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闫涛:本院受理原告任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津0104民初2026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