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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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19)宁01民初51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家港市怡邦贸易有限公司、湖北赢鼎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襄阳杰凯商贸有限公司、山西煜达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全弘顺机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海虞镇锦安物资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永昌精密织针有限公司与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怡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正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阴赤钰冶金有限公司、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准格尔旗荣祥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不拉煤矿、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处、山西煜达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全弘顺机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安耐特防腐设备有限公司、湖北赢鼎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襄阳杰凯商贸有限公司、常熟市海虞镇锦安物资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5月26日作出(2019)宁01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判决,针对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区310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