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河南青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秀山县华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秀山供电分公司长沙邦唐贸易有限公司秀山维隆硅业有限公司上海幽鱼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宁01民初1901号,(2022)宁01执304号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秀山维隆硅业有限公司、秀山县华洋矿产品有限公司、长沙邦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幽鱼贸易有限公司、河南青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秀山供电分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宁0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2)宁01执3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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