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发俊,曹子立,曹猛, 安徽融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
内容
曹子立:本院受理原告周发俊与被告安徽融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曹子立、曹猛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0-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