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明华,庞振成,赵成功,郑楠,赵刚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辽0112民初7811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成功、郑楠、赵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华、庞振成与被告赵成功、郑楠、赵刚(2021)辽0112民初7811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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