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云辉, 禾下(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云辉:本院受理原告禾下(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陶云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