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诗科,林圣环,林乃益,赵丽明,李永鹏,李永航,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
内容
赵丽明、李永鹏、李永航: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诗科、林圣环、林乃益、赵丽明、李永鹏、李永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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