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明,王小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203民初5164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小勇: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3民初516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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