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军,汪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徽:本院受理原告汪军与被告汪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