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艾宸嬉,赵印辉,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11民初415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印辉:本院受理原告艾宸嬉诉你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11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