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李多新,胡先梅,何青,郭本华,胡升德,缪红兵,章孝求, 铜陵市金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华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18)皖0705民初460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华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多新、胡先梅、何青、郭本华、胡升德、缪红兵:原告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你方、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章孝求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达达案号为(2018)皖0705民初4609号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