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荣,,焦忠远,刘晶,刘德生, 营口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忠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升塑料软包装制品厂 ,营口新荣升实业有限公司 ,营口大荣升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辽0803民初87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荣、营口新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升塑料软包装制品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忠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营口大荣升实业有限公司、焦忠远、刘晶、刘德生:本院受理原告营口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803民初87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401室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