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静,黄富领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302民初101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富领:本院受理原告许静诉你黄富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02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判决内容为:1、你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许静借款84000元,并支付从2021年3月3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驳回许静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13元,由黄富领负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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