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合泰公司,张桂霞,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桂霞: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桂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张桂霞向原告合泰公司支付租金22143元及违约4694元;2、判令被告张桂霞支付的履约保证金6400元归属原告合泰公司所有;3、判令被告张桂霞向原告合泰公司支付律师费2900元;4、判令被告张桂霞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