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彭松涛,刘贺,郭小红,成瑞英,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兰花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502民初847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松涛、刘贺:本院受理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诉你们及郭小红、成瑞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502民初8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