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昌龙,郑德胜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
内容
郑德胜:本院已受理何昌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何昌龙诉请你立即偿还欠款99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黄山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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