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辉,陈明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明:原告陈辉与被告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音西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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