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盛斌,高平, 甘肃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盛斌、高平:本院受理上诉人甘肃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超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