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贡明芳,唐小平, 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甘1024民初349号,(2021)甘10民终1810号,(2021)甘1024民初21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小平:本院受理贡明芳诉你与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甘1024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贡明芳提起上诉,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甘10民终18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水县人民法院(2021)甘1024民初2173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