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辉,潘勇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802民初75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勇刚:本院受理原告安辉诉被告潘勇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802民初7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崆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