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超,宫宪锋,蒋俊鹏,薛成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025民初2205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宫宪锋: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被告你与蒋俊鹏、薛成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5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宫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