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丛楠,杨帆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帆:本院受理原告丛楠诉被告杨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