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2民初1958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璐(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02民初195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02民初19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送达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