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春平,宋吉瑞,董建刚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吉瑞,董建刚:本院受理李春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兴路院区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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