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洋,张云宏亮, 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鑫雨泽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津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津0103民初87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鑫雨泽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石洋、张云宏亮: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市中津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津0103民初8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517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