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宽新,卢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津0116民初13325号,(2021)津0116执959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宽新、卢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津0116民初1332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你未履行义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案号(2021)津0116执9599号,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宽新名下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1号润枫广场3-918房屋。现向你公告送达房产拍卖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七日内,你应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