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宗良, 桂林市日康厨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09民初46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桂林市日康厨具有限公司: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谢宗良诉桂林市日康厨具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住所地不明,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2021)桂0109民初46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阳光司法网、调解建议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