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常宏, 广西新惠林业有限公司 ,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 ,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26民初130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常宏诉被告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广西呈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新惠林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法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26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共4份,上诉于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