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康,张秀芝,刘娟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民终219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娟玲:本院对上诉人林康与被上诉人张秀芝、原审被告刘娟玲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闽民终21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