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杜娟花,吴哈斯巴特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东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2525民初32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杜娟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东街支行与被告田杜娟花、吴哈斯巴特尔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2525民初320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被告吴哈斯巴特尔、田杜娟花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东街支行借款本金170,036.75元及逾期罚息自2020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以实际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723%的标准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