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昌波,黄燕,刘康学, 晋江泉铭模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闽0582执异1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康学: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昌波、黄燕与被执行人晋江泉铭模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曹昌波申请追加刘康学为本案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582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