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丹丹,黄伟,黄均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3民初506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 本院受理原告黄丹丹与被告黄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3民初5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准予原告黄丹丹与被告黄伟离婚;二、原告黄丹丹有权探视婚生子黄均宸,具体探视方法由原告黄丹丹与被告黄伟协商确定;三、被告黄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黄丹丹返还借款100,000元;四、驳回原告黄丹丹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