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内容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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