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