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斌,李红珍,王亚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亚锋:本院受理原告马斌、李红珍与被告王亚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立即将雨山区西苑村2栋304室出租房返还给原告;3、并向原告支付从2021年8月1日起至搬出日期的费用。如果超过2021年年底,自2022年1月1日起,每天按100元支付费用;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全部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