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 ,马鞍山市当涂县环湖土石方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鞍山市当涂县环湖土石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马鞍山市当涂县环湖土石方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将取得的不当得利人民币10000元返还给原告。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