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静妮,郑旻,唐丽丽, 连江县印象贵安教育培训学校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22民初158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连江县印象贵安教育培训学校、郑旻: 本院受理原告余静妮与被告连江县印象贵安教育培训学校、郑旻、唐丽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