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丽娜,刘青云,郝伟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1226民初40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青云、郝伟伟: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娜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26民初406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颍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