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苏丹虹, 营口沿海嘉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辽0803民初724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内容
营口沿海嘉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丹虹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公司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03民初72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方法期满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点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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