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志伟,宋昌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04民初1610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昌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志伟与被告宋昌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04民初1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