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荣梅,张元飞,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602民初127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荣梅、张元飞: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602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